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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品案件,律師陪同偵訊
毒品案件,律師陪同偵訊專線
- <緊急或夜間陪同偵訊-律師專線:0919 635 333(找黃律師)>
- 之所以將專線放在文章的最前面,是因為毒品案件有時候情況緊急,需要立即找到律師的聯繫方式。
偵訊流程,以毒品案件為例
- 派出所製作筆錄→移送分局→移送地檢署→檢察官聲請羈押→地方法院開羈押庭
- 又以上流程並非必然,因個案而異。
毒品案件,為什麼需要律師陪同偵訊
- 因為當事人容易慌了手腳:對於流程的不了解、對法規範的不清楚、對偵辦過程的不確定,當事人通常都會慌了手腳。本所律師多年累積的實務經驗發現,當事人對沒做的事實作認罪陳述、作了不利陳述還恍然不知、以為配合員警的希望陳述,就可以提早釋放或免於羈押,都是常見的問題。
- 確保筆錄製作是依照自己的意識為陳述:在沒有律師的陪同下,有時候會遇到偵查人員跟當事人說「這是小罪,認罪就沒事,不認罪就叫檢察官羈押你」等等偵辦話術、又或者偵查人員看到當事人沒有律師,就很兇,作筆錄的時候明明覺得記載不正確或想要說明,當事人又不敢向員警爭取機會。胡亂的認罪或者是警詢筆錄記載不正確,對於將來要更正,並不容易,因此你需要有律師陪同。
- 免予羈押:毒品案件,當事人在被帶去警局的時候,最在乎的通常就是會不會被羈押。有承辦毒品案件經驗的律師陪同,通常在派出所的階段,已經可以判斷檢察官是否聲請羈押,若有羈押之可能,可立即提供當事人羈押與否、如何可避免羈押的建議給當事人,並針對不予羈押的理由提出意見給檢察官跟法官參考,讓當事人免予羈押。
- 立即提供訴訟策略:律師陪同的情況下,通常會儘可能地瞭解案件事實、證據呈現的狀況,而本所律師有多年的毒品案件承辦經驗,會將預估將來羈押、起訴與審理的結果,作初步的評估,畢立即提供、分析,讓當事人知道將來的案件走向。
毒品案件,委請律師陪同偵訊的方法
- 當事人或家屬聯繫律師之前,請盡量了解當事人被帶回哪個派出所、偵查隊或是否已經移送到地檢署,儘量提供相關承辦人員、聯絡電話以及地址。
- 來電時,就所知悉的案情部分告知本所律師,本所律師會立即研判當事人遇到的狀況,若建議聘任律師陪同,待當事人或家屬確認後,立即前往當事人所在處。
本所律師陪同偵訊地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