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的相關法律責任
整理人:建律法律事務所-黃建霖律師(0919 635 333)
律師前言
針對第二級毒品「安非他命」(甲基安非他命亦同),針對實務上比較常遇到的相關法律責任,介紹相關法規如下。
安非他命是二級毒品
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「毒品依其成癮性、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,其品項如下:二、第二級 罌粟、古柯、大麻、安非他命、配西汀、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(如附表二)。」,由此可知,安非他命此一毒品,是屬於第二級毒品。安非他命的相關法律責任
1.施用、吸食安非他命罪
- 法定刑度及規定: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「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,施用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是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
- 初犯或是五年後再犯遭查獲:可以爭取附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。
2.販賣安非他命罪
-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「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」,販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- 依照同條第6項,本罪處罰未遂。
3.運輸安非他命罪
-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「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」,運輸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- 依照同條第第6項,本罪處罰未遂。
- 另外,安非他命、甲基安非他命也是管制物品,依照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「私運管制物品進口、出口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」。此部分與上開條文通常有想像競合的關係,簡單來說,從較重(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)的規定處罰。
4.製造安非他命罪
-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「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」,製造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- 依照同條第第6項,本罪處罰未遂。
5.持有安非他命罪
-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規定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。」,持有二級毒品大麻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。
-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規定「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,持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,而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,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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